《纲要(草案)》编制重点把握了以下“五个要点”:一是在主题上突出时代要求。紧扣时代主题和要求,准确把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省委“131”和市委“12315”的总体部署,将其贯彻到湟源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为实现高起点上新发展注入新的时代内涵。二是在路径上对接国家战略。明确湟源县在“一带一路”、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战略中的定位和使命,实现与国家、省、市重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的有效衔接。三是在理念上坚持全面发展。以生态文明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着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在目标上做到科学合理。按照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兼顾引领性和可行性,科学预测和确定“十三五”时期各项发展目标。五是在举措上体现问题导向。理性分析湟源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结构不合理、资源禀赋及要素瓶颈制约等矛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发展理念和工作举措,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定前行。 《纲要(草案)》确定“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是: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市委“12315”总体部署,实现“1131”总目标,即实现“一个同步”、打造“一个强县”、推动“三项特色领域工作”、弘扬“一种精神”,全面开启美丽湟源幸福湟源新征程。具体而言,就是把握中央、省委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市委的部署,与西宁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在全市率先摘掉贫困县的帽子。落实西宁市关于“十三五”时期湟源县发展定位,依托优势、创新驱动,打造全省特色农畜产品加工强县。抓好以丹噶尔古城为核心的大景区建设,打造西部历史文化名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努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筑牢湟水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加速生态资源高效开发、生态产业培育转型,努力推动生态资源优势转化;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注重全链条产业培育,努力推动现代农牧业循环发展。丰富青海精神的地方内涵,展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实干善成”的小高陵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纲要(草案)》以与西宁市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为战略目标,确定了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民生福祉、城镇建设四大类16项指标,共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夯实基础。到2018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22000元左右,年均增长8.5%左右,县域经济稳中快进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市场化水平显著提高,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第二阶段建成小康。到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5500元,实现人均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着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科教进步、环境优美、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的现代化宏伟目标进一步迈进。 四大类16项指标既有定性目标,又有定量目标;既有预期性指标,又有约束性指标;既系统考量了“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和支撑条件,又充分考虑了全县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体现了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的要求,是对未来五年我县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系统性目标定位,是通过努力能够实现的目标。 第一,关于与西宁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在全市率先摘掉贫困县的帽子。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主要指标“人均GDP和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分析,我县完全能与西宁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2015年我县人均GDP为1699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1:1,从“十二五”发展速度看,“十三五”时期GDP、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5%、8.5%和8%,到2020年预计人均GDP达到2550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8:1,达到了国内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比小于2.8的全面建设小康的目标。根据我县的脱贫形势分析,在全市率先摘掉贫困县帽子的预期是科学合理的。“十二五”时期,全县贫困人口从2011年的3.77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1.1万人,年均减少5300人,贫困发生率从35.6%下降到10.5%。“十三五”时期,我们只要保持当前发展的良好势头,改进薄弱环节,到2018年就能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完全有条件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稳定脱贫。 第二,关于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的目标是以全面建成小康为准线,以实现新跨越为导向,确定每年平均增长速度在8.5%。一是从潜力上分析,“十三五”时期我县农牧业发展、城镇化快速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源、区位等优势进一步凸显,整体经济实力仍将继续攀升,经济增长速度调整到适合档位,既保证了经济增长速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为优化结构、转型升级预留了空间。在此背景下,我县“十三五”GDP增速有望达到8.5%,到2020年总量将达到36亿元,人均GDP达到25500元;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1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8.5%。二是从现实要求上分析,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的要求,经济总量2020年要比2010年翻一番(按照2010年不变价格),十年的年均增长速度为7.2%。2015年,我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84亿元,考虑物价因素,则2015-2020年,年均实现8%的增长水平,就能实现2020年比2010年翻番。而与西宁市同步实现小康,则需要2019年比2010年翻番,必须达到8.5%的增长水平。三是从经济形势看,把经济增长速度设定在一个合理区间内,有利于在“三期叠加”条件下推进去产能、去泡沫、去杠杆,提高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我们对接省市目标,制定的目标任务符合我县实际情况,既体现了发展目标的客观性,又体现了加快发展的现实要求。 第三,关于生态文明、民生福祉、城镇建设等。以与西宁市同步实现小康为目标,我们明确了经济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富足和幸福、科技创新和应用取得突破、资源环境承载力大幅提高、改革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民主与法治建设全面加强的工作目标和推动创新、升级产业、发展城镇、扩大开放、繁荣文化、保护环境、改善民生、夯实基础、深化改革等工作任务。这些目标和任务体现了质量、效益、结构、速度的统一,体现了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统一,体现了先行先试与可行可控的统一,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过全县人民共同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目标。 第四,关于项目支撑。项目是“十三五”目标实现的关键,是完成任务的有力支撑。因此,自“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各乡镇、各部门全力开展了项目的征集筛选工作,为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经征集、筛选“十三五”近、中、远期重点项目,共储备9大类447个项目。从年增长10%的目标看,“十三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371.5亿元,项目储备情况表明我们完全有能力完成这一目标任务。 (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 按照确定的“十三五”发展原则、战略及主要目标,《纲要(草案)》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文明、改革开放等领域,提出了七项重点任务:一是促进集约发展,着力开创县域空间开发新格局;二是以创新促转型,构筑产业发展新体系;三是提升城镇功能,打造城乡建设新面貌;四是保护开发并进,力求生态文明取得新成效;五是力挺投资拉动,实现基础设施新突破;六是推进共享发展,确保社会民生发展新跨越;七是全面深化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