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抓社会民生。实施十大扶贫工程,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确保2016年减少贫困人口3434人、退出7个贫困村,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完成脱贫年度目标。实施安居惠民工程,完成棚户区改造264户,农村危房改造1000户。实施城乡学校提升改造工程,启动濂溪中学新建等城区学校扩容项目,加快推进13所农村中小学项目建设并在年内投入使用。实施民生保障提升工程,全面完成50个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实施宣风镇、上埠镇等农饮巩固提升工程,解决3万余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实施治安防控工程,强化“天网”“地网”建设维护,持续开展“护城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公众安全感。 (五)着力抓财税管理。抓好财税征管工作,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税任务。认真抓好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调研,合理调整事权和财权设置。学习先进县区管理经验,推行县直部门零基预算[],构建兼顾公平、约束有力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防范和杜绝资金管理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钱用在刀刃上。 (六)着力抓安全稳定。强化四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稳妥推进煤炭过剩产能煤矿关停工作,确保11月前完成11家煤矿的关停任务;抓好烟花爆竹企业第四轮行政许可换证和核心库房专项整治,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危化品企业标准化生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综合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持续深化“三项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推行依法信访、阳光信访、联合接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各位代表,实干成就梦想,奋斗铸就辉煌。面对新的征程、新的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芦溪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30万芦溪人民,奋发进取、积极作为,为实现实力、创新、美丽、幸福、清正芦溪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