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行政促规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权,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群众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 (四)加强治理提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制度意识,推进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数字型政府,打造智慧政务,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化城乡网格化管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访调对接”,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五)清正廉洁树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扎紧制度“笼子”,加大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力度,强化源头防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之以恒纠“四风”、正作风。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清正、清廉、清明成为政府的鲜明底色。 各位代表,风正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快马加鞭。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中共宁津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团结依靠全县人民,以久久为功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拓创新,务实进取,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活力美丽幸福”宁津而不懈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