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四减四增”(P4):是指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过剩和落后产能,增加新的增长动能;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 7.“三项措施”(P5):是指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建立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三项制度,也称安全生产“三项措施”。 8.“多图联审”(P5):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发展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技术的推广应用,对投资建设项目实行规划设计图、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图、人防工程施工图、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等图纸联合审查。 9.“七有”(P5):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七项民生工作要求。 10.“1+186”(P6):是指突出党建引领脱贫攻坚这1关键,抓好扶贫产业项目科学发展这1主题,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扶贫、光伏扶贫、全域旅游、电商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政策保障、整村提升8项助推工程,落实人员力量、资金投入、工作制度、社会合力、责任管理、督导考核6项保障机制。 11.“三重一大”(P7):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12.“1+12345”(P9):“1”:是指以党建为统领;“1”:坚持“工业强县”主导;“2”:全力激活城镇化、全域旅游“两大引擎”;“3”:突出三引一促、设施配套、扶贫攻坚“三个重点”;“4”: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民生建设、金融支撑、文化引领“四个水平”;“5”: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稳定、党的建设“五项保障措施”。 1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P12):是指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提出的,利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为主攻方向,整合资源、集中攻坚,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14.“四清”(P12):是指清洁村庄、清洁田园、清洁庭院、清洁水源。 15.“四化”(P12):是指硬化、绿化、亮化、美化。 16.“四好农村路”(P12):是指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4日提出的,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17.“河长制”(P16):是指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组织领导辖区内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主要任务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 18.“湖长制”(P16):是指由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19.“清河行动”(P16):是指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彻底解决河道及两侧存在的污水直排、垃圾堆放、违法建设等问题,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20.河湖“八乱”(P16):是指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 21.“两断三清”(P16):是指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22.“四个结构”(P17):是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