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行动”:即产业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川字号”知名品牌创建、农业清洁生产、科技创新引领、农业供给新业态发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创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培育、山水田林保护发展、民族地区产业脱贫等“十大行动”。 22.“城市双修”:即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生态修复指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植被,采取一系列手段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城市修补指不断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改进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发掘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和社会网络,使城市功能体系及其承载的空间场所得到全面系统的修复、弥补和完善。 23.“宜居县城建设行动”:即开展宜居县城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各地更新城市工作理念,有序实施城市修补、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旧城有机更新,努力增强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为逐步实现全省县城“宜居宜业”发展目标打下基础。 24.“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即由国家建设部于1992年发起的一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创建活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估周期为两年,采取城市自愿申报,建设部组织专家评议。申报城市必须是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截止2017年底,全国仅有南宁、杭州等11个城市获此殊荣。泸州于2014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2018年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2020年申报,2021年迎检。 25.“厕所革命”:即建设、改造和管理厕所的行动,按照《泸州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我市到2020年共新改建厕所1385座,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市厕所“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卫生文明”的目标。 26.“靓城行动”:即牛皮癣专项治理、占道经营专项治理、建筑垃圾扬尘专项整治、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 27.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即有效连接国际贸易、运输和监管等环节的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国家推行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只有全国统一的海关、检验检疫、税务等申报功能,其余地方特色应用功能全部由地方自行建设。 28.全面创新改革“8张清单”:即军民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内容清单、技术攻关清单、成果转化清单、重大项目清单、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清单、开发区储备清单、金融对接清单、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 29.“酒城人才新政”:即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实施“酒城人才新政”促进区域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促进人才集聚实施细则组成的“1+N”泸州人才政策体系。2017年,我市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3000多名,首批院士(专家)工作站进站院士王泽山获“201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30.“酒城创业行动”:即创业主体孵化行动、创业人才激励行动、创新活力释放行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创新创业金融支撑行动、创新创业示范行动、创业品牌塑造行动。 31.“五通”工程:即整合公共服务热线的“一号通”工程、集成多卡功能合一的“一卡通”工程、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共享的“一网通”工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理的“一窗通”工程、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一次通”工程。 32.飞地扶贫:即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通过创新规划、建设、管理等合作机制,以产业园区(公司)为主要载体,在异地通过共建、托管、入股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扶贫模式。 33.扶贫车间: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农村特别是贫困村设置产品加工车间,主要吸纳贫困户劳动力通过培训就近从事简单的手工业加工等劳动密集型工作。 34.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即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 35.“四项基金”:即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产业扶持基金、小额信贷分险基金。 36.贫困村“五个一”、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即每个贫困村都有一名联系领导、一个帮扶单位、一个驻村工作组、一名第一书记、一名驻村农技员;有20户以上贫困户的非贫困村都有一名第一书记、一个农技巡回指导小组,每个贫困户有一名帮扶责任人。 37.水污染防治“四大行动”:即污染河流综合整治行动、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行动、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行动、良好水体保护行动。 38.河长制“六大任务”:即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 39.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0.“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