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推动发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为民服务。围绕群众关心、基层关注的热点难点,人民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坚决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影响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放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确保作出的决策、制定的政策、采取的措施,符合经济规律、符合群众愿望。 (四)坚持清正廉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整治“两居”工程、惠农资金、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脱贫攻坚等领域腐败问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各类活动。持之以恒整风肃纪,从严纠治“四风”“四气”,推动广大干部作风实现根本性转变。 各位代表,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使命铸就新辉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昂首迎接新挑战,阔步踏上新征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团结一心,埋头苦干,奋力开创乌鲁木齐县稳定发展各项事业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