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是指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 10.“全面改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1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12.“清障”行动:即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等问题,重点清查前期工作推进缓慢、项目未能按规定时间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限长、服务效率低等问题;清查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行为,坚决打击妨碍项目推进的行为,全力推动工程项目落地建设。 13.“先拆”行动:即以规范土地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为目的,以查处违法建设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协作配合,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势头蔓延,确保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及时拆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14.“破难”行动:即: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疏导群众情绪,在开展全市脱贫攻坚及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重点解决容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可能导致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意见或诉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可能引发媒体炒作、成为社会或舆论关注热点的问题。 15.“擦亮”行动:即在公共服务窗口服务过程中,通过规范窗口形象、规范亮牌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服务形象;通过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的等方式,全面推动服务信息公开化;通过做强实体大厅、做优“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做细“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实帮办代办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化。 16.领导干部“五个一”下沉驻村活动:即党员领导干部下沉驻村抓基层和脱贫攻坚,联系一个党支部,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上好一堂党课,鼓足攻坚克难斗志;走访一批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抓实一个产业(项目),带动群众生产脱贫;助推一批劳务输出,加快群众转型致富。 17.“四个一”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即每月驻村调研一次、每月督战一次、每月调度一次、每月通报一次。 18.“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 19.“三带四区”农业经济:“三带”即:低海拔农业结构带(1500m以下区域)、中海拔农业结构带(1500m—2000m区域)和高海拔农业结构带(2000m以上区域)。“四区”即:老窝片区、上江和六库片区,鲁掌和片马片区、洛本卓、古登、称杆和大兴地片区。 20.“三带三区”林业经济:“三带”即低海拔1500米以下、中海拔1500—2000米、高海拔2000米以上,“三区”即退耕还林区、补植补种区、低产林荒山荒坡造林区,分区域分海拔分类科学选择种植品种及区域面积,退耕还林区、补植补造区以澳洲坚果、柚子、花椒、金银花、厚朴等为主,低产林荒山荒坡造林区、美丽公路花谷生态建设以攀枝花、凤凰木叶子花、蓝花楹等为主。 21.“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22.“PPP”项目: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23.“智慧城市”建设: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意念,集成城市的组成系统和服务,以提升资源运用的效率,优化城市管理和服务,以及改善市民生活质量。 24.“七改三清”:“七改”即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三清”即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 25.“大棚房”:“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属违法建设,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被俗称为“大棚别墅”、“大棚房”。 26.“放管服”改革: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管”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27.“贷免扶补”贷款:为首次创业人员在云南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28.“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是一项惠及广大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民生工程、富民工程。“第一个10万元”是指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第二个10万元”是指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29.“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0.“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1.“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