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坚持发展惠民,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实施专项整治工程。开展欺街占道、河流“四乱”[37]、邴家湾区域环境、沿海渔业养殖、小区物业管理、房产证办理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突出问题,利用三年时间,进行集中攻坚,打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 持续加强社会保障。落实城乡居民和各类群体收入增长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1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7万人。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继续实施智慧教育工程,实现中小学校无线网络全覆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联体建设,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2家。加强文物保护,实施国家级文物白塔峪塔修复工程,推进古城城墙申遗工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办好读书节、“兴城之夏”等系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承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6项,举办兴城海峡马拉松。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应急管理,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突出抓好消防、校园校车、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坚决遏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信访矛盾减存控增攻坚行动,化解信访存量案件30%以上。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38]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气象、档案、妇女儿童、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八)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突出党的建设。强化“四个意识”[39],坚定“四个自信”[40],坚决做到“两个维护”[41]。服从市委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开展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落实落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的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建设法治政府。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工作阳光透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规范权力运行,做到科学决策、守法诚信。 建设实干政府。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务实作风,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决不搞形象工程,决不做表面文章。组建专门工作班子,一支队伍、一个产业、一抓到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 建设廉洁政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强化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更需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扛起重任,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加快建设“五个兴城”,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兴城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2019年重点民生工程(实事) 实施3项重点民生工程、17件民生实事。 一、城市治理工程 1.推进城市交通秩序化。继续改造升级道路交通系统,打通重点“断头路”,启动兴顺大街西延道路工程,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2.推进公共服务智能化。打造智慧城管、智慧社区、智慧交通,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3.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立统一高效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依法治理,提升管理水平。 4.推进环境治理常态化。倡导垃圾分类消纳,持续整治城中村、农贸市场、老旧小区脏乱差问题。 5.推进社区建设网格化。新增社区5个,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充实人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农村治理工程 1.治理农村垃圾。完善收集、转运、处理机制,解决农村垃圾处置难题。 2.治理农村户厕。推进“厕所革命”,完成旱厕改造2200个。 3.治理农村秸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利用率达到86.5%。 4.治理河流两岸。对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5.治理欺街占道。开展“五进院”行动,净化村庄环境。 6.治理畜禽粪污。继续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项目,利用率达到90%。 三、专项整治工程 1.开展欺街占道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葫芦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决取缔城市建成区内欺街占道行为,形成长效管控机制,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2.开展河流“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以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为重点,对河流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非法侵占水域和滩地、乱扔乱堆垃圾、修建阻碍行洪构筑物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河流面貌明显改善。 3.开展邴家湾区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影响该区域环境的违法建筑、无序建设、乱堆乱放、污水直排、农村户厕、生活垃圾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实现建筑整齐、雨污分离、干净卫生、环境整洁的目标,提高群众居住环境质量。 4.开展沿海渔业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沿海渔业养殖整治规划,以养殖尾水、道路、厕所、生活垃圾、排水沟和坑塘为整治重点,通过三年时间,完善沿海渔业养殖区配套设施及制度建设,推进环境改造升级,完成生态环境整治,建立生态环保渔业园区,实现沿海渔业绿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