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扶贫主体联动机制 动员和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打好扶贫攻坚战。行业部门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村倾斜,在发展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扶贫、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改善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发挥扶贫作用。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大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 第二节 夯实脱贫攻坚根基 按照“硬件升级、软件变硬、保障有力、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全力提升农村基层党建水平,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精准建强基层组织 切实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农村脱贫第一线核心力量。切实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派机关党员干部进驻贫困村,担任村支部第一支部书记,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退伍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支两委主干的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2、加强扶贫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扶贫部门和扶贫干部队伍的作用,加强县扶贫部门的职能建设和全县扶贫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实行县级领导联乡镇、单位驻村联村、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三个全覆盖”,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配齐配强县、乡、村三级扶贫专职干部,乡镇设立扶贫工作站,加大对扶贫工作站经费投入,做到有专项编制、有办公用房、有扶贫专干、有工作经费。县扶贫办要加大对扶贫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锻造一支懂扶贫、通民情、接地气、善实干的扶贫工作队伍。 3、发挥驻村帮扶作用 按照“省市带头、县乡为主”的原则,组成扶贫工作队派驻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继续实施“三联一包”制度,开展千村万户帮扶行动和“一进二访”、“三联七到户”、“五个一”活动,确保乡(镇)有县级领导联系、贫困村有单位联系、贫困人口有党员干部联系,实现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全覆盖、工作队长担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全覆盖。在中央和省市下派我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基础上,我县组织工作队派驻贫困村进行帮扶。驻村工作队要突出抓好贫困村水、电、路、房、气、环境整治“六到农家”建设和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五保、村级集体经济“六个落实”,以及村级特色产业建设。 第三节 实施精准脱贫工程 结合沅陵实际,开展“十项到村到户行动”,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到2020年,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全面消灭集体经济空白村。 1、开展十项到村到户行动 认真组织实施《沅陵县精准扶贫行动方案(2015-2020)》,开展产业扶贫、移民搬迁、低保兜底、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基础设施、教育培训、金融服务、结对帮扶、党员引领十项到村到户行动。深入开展“六个精准”扶贫, 所有贫困户实现“六个一”管理(一本精准扶贫到户手册、一名结对帮扶责任人、一个精准脱贫计划、一套精准扶贫办法、一个结对帮扶牌子、一个扶贫档案袋),积极探索切合实际且行之有效的扶贫开发模式和路径。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教育助学一批,巩固扶贫开发成果,确保贫困群众长期稳定脱贫。 2、创新金融产业扶贫模式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助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进一步完善金融产业扶贫机制建设,积极开展金融产业扶贫试点,不断创新国开行大额贷款、农商行小额信贷、中和农信小额信贷三种模式,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利用当地优势特色资源、产业基础,因村因户、分类指导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引导贫困对象更多地参与到产业发展中,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3、合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筹谋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自力更生、各方支持”原则,以居住在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地质灾害区、地方病多发区等农村贫困人口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共同投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办法,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相关支农力量和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项目区经济社会建设,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其它安置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制定实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方案,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配套建设公路、安全饮水、电网、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及其它附属设施,实施特色种养业建设、职业技术培训、封山育林等建设。着力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目标。同时对非贫困人口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进行异地搬迁,五年计划搬迁约2万人。 第四节 落实脱贫攻坚责任 按照项目管理的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层层落实扶贫责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1、健全责任体系 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为精准扶贫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对精准扶贫负主体责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担负起总协调、总指导、总督查责任,做好目标确定、组织动员、项目统筹、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本级扶贫攻坚第一责任人。乡镇、村肩负主体责任,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产业扶持、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与基础设施、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教育培训、驻村帮扶与党员引领、金融扶贫等5个专项行动小组,分别由分管的县级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精准扶贫十项“到村到户”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专项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十项行动情况的收集、督导、检查、评比、奖罚,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考核 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降低贫困发生率为核心,严格实施扶贫工作考核,把扶贫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县直单位绩效考核范畴,加大指标权重。实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扶贫攻坚工作述职制度。建立与减贫脱贫任务相适应的干部任期制度,保持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相对稳定。建立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驻村工作队扶贫攻坚工作专项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表2 沅陵县十三五时期“五个一批”脱贫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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