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群众体育事业发展。 加强县乡村(社区)三级体育设施建设,积极实施新的“四个一工程”、“万村体育健身工程” 等重大工程,全面提升县级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建成一批乡镇体育活动中心和群众健身场所,改善乡村体育设施条件,支持有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较大提高,努力实现乡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全覆盖。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各类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全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46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全面加强食品安全。 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与监管实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体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药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机构。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检查力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全过程监管。完善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建成食品药品信息化诚信监管体系。
第四节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发展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 围绕打造提升“锌硒茶乡·醉美凤冈”文化品牌,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推进覆盖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两馆一站”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积极实施一批重大文化载体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全国文化先进县影响力。“十三五”时期,力争县文化馆和县图书馆均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力争全部乡镇文化站创建成为省级先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提升完善150个“农家书屋”、新建87个综合村级文化活动室。 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体系建设。 加强下一代广播电视(NGB)网为重点的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络、无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工程、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安全播出指挥调度系统和广播电视台制播系统等重大工程建设,建立完善集应急信息、组织动员、紧急救灾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广播体系,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能力。
第五节完善城乡就业服务功能和社会保障体系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完善政府引导与重大项目带动的就业创业导向机制,以促进城镇困难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及留守妇女、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为重点,积极实施高校毕业就业创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就业,促进充分就业。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覆盖乡镇、园区、社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和城镇经济吸纳就业,支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扩大就业,支持工业园区和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创业孵化园,鼓励劳动者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以推动劳动合同签约履约为重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十三五”时期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充分就业社区(村)达到100%,培训城乡劳动力1万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并轨统一,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十三五”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3%,力争实现基金征缴率、社会化发放率和基金安全运转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养老、优抚安置四大社会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县、乡(镇)、社区三级社会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应保尽保”的提前逐步减少低保户数,逐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把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推动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结合黔北避暑度假·健康养生基地建设,探索建立政府养老购买服务与健康养老养生产业有效结合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推动建设养老疗养机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一批公益性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城乡养老设施。完善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由保障基本生活向提高生活质量转变。健全防灾减灾机制,加强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建设,建立现代气象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完善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制度,设立一批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到“十三五”期间,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个、老年公寓1所200套(间),实现所有乡镇敬老养老设施全覆盖。积极实施八大阳光助残行动和八大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各类群体全面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通过新建、改建、政府购置、增加租赁住房补贴等方式,有序推进城镇公租房建设,积极实施老城区和老镇区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改善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各类群体的基本居住条件。“十三五”时期,新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3200套,新增住房租赁补贴达到1000户以上,完成棚户区改造5000户。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生态移民搬迁等工程,按照黔北民居改造的统一要求,推进新一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按年度计划安排贫困村内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和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对诚信扶贫对象、计生帮扶户在扶贫资金直补和扶贫信贷贴息补助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切实解决“搬富不搬穷”的问题,“十三五”时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454户。,加大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的关爱力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工人俱乐部,完善妇女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