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围绕深化改革,激发开放发展新活力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解制约和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体制障碍,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和活力,形成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一节 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和省市关于经济社会改革实施意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推进六大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其它领域改革,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持续简政放权,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广网上并联审批新模式;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精简前置审批;完善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程序,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强化公益属性;完成司法体制改革。 (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调整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式,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出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规范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逐步将投资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比例;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落实国家营改增改革政策;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 (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率;发挥好政策性银行、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职能作用;发展好普惠金融,加强对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和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加快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完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第二节 推进就业创业 坚持创业优先战略,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抓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保持就业稳定,增加居民收入,建设创业新城。 (一)完善就业政策 积极落实国家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突出抓好失地农民就业、移民搬迁户就业、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培训体系,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劳动力在我县各个区域、各个企业自由流动。 (二)鼓励全民创业 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创业型城市创建为抓手,以返乡创业科技示范园建设为引领,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农村致富带头人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打造商洛最大的“双创基地”。到2020年,建设10处创业示范基地,通过创业带动来实现2万人创业就业。 (三)大力引进人才 加大人才引进和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引进高精专人才,积极创造合作交流平台,在住房、经济待遇、子女入学等各个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特别加强医药、教师、农林等行业及各类专业人才的引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强化“书记县长进高校进院所”对接力度,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积极创造战略合作机遇,努力为县域经济大发展寻求科技支持。 (四)拓展就业渠道 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以新兴服务业、旅游产业以及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提高就业容量。鼓励全时和非全时,季节性和临时性多种就业形式,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第三节 扩大对外开放 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创新招商方式,围绕产业链延伸、新兴产业、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突出“招大招强、绿色招商、返乡创业”三个重点,面向“长三角、珠三角、黄三角”及“京津冀”产业转移,大力开展节会招商、专题招商、叩门招商,引进新的战略合作伙伴。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实现招商工作新突破,力争“十三五”期间签约资金达到240亿元以上,到位资金120亿元以上。 第十四章围绕和谐商南,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完善社会防控体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第一节 加强法治商南建设 加强政府职能向更加注重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注重推进社会建设和解决民生问题、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转变,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强化“终身学法”、“遵法守法”、“自觉用法”意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人大、政协、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制度,建立依法行政信息网络平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建设高效务实廉洁的政府,全面推进法治商南建设。 第二节 完善矛盾化解机制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在医院、旅游景区、大型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建立调解委员会,努力扩大调委会覆盖面。健全日常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报、季分析工作机制,实现9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力争矛盾纠纷排查率100%,化解率90%。 第三节 健全应急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完善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体系,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发布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充实应急抢险队伍,完善消防等应急救援设备,强化应急演练,科学及时处理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公共危机。 第四节 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机制,树立信用监管理念,完善信用监管方式、方法,推动市场监管从依靠市场巡查向依靠信用监管转变;全面推进星级经营场所公示工作,鼓励和督促经营场所开办者依法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惩处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监管,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第五节 强化社会防控体系 深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力推进“依法治访”,加快公安大数据和智慧警务建设,健全“853”立体治安防控体系,持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力度,加快社会综合治安试联网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管理体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第六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创建目标。广泛开展“美丽乡村· 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努力使全县90%的村(社区)达标验收。 第十五章围绕发展目标,强化规划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党的领导 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成为引领商南科学发展、追赶超越的核心力量,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