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全科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建立以市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网络。全面深化医疗合作共建,加快发展远程医疗,扶持建设3—5个省、市级医学重点专科,打造区域性专科品牌。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健康小屋”的作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卫生服务技能、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重点支持康复医院、护理院、老年病和慢性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建设,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20%以上。完善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功能,推广中医药和适宜技术应用。巩固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市、县“治未病”中心建设,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完善现有应急指挥中心及急救站功能,全面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和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市民健康素养。强化计划免疫工作落实,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妇幼保健院和妇女儿童医院功能,加快县级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儿童口腔防治、免费“两癌”筛查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项目,做好新生儿破伤风预防工作,确保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9/10万以下。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创建成果。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检验检测、预警应急处理、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信息信用等制度,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积极发展体育事业。释放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加快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普及群众性体育活动,提升人民健康素质。创建国家级、省级体育先进社区,2020年全市人均健身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全民健身工程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发展竞技体育,鼓励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积极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承办好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 第六节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事业,确保人民群众老有所养。落实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抚恤)对象养老政策,动态调整供养(抚恤)标准,逐步扩大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的覆盖范围并提高补贴标准。推进居家养老模式,建立全市“互联网+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系统,加快实现老年人服务需求与各类服务实体无缝对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城市社区老年人标准化日间照料场所全覆盖,各县区至少建成1所不少于200张床位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在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养老活动站等养老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规范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探索推进互助养老服务,加强空巢、失独、贫困和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逐步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2020年,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建有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权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第七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提升平安大庆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突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五大机制”,大力推进治安防范科技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六张治安防控网”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范水平;强化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突出抓好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确保公众公共安全感和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0%以上。加快推进法治化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推动流动人口市民化服务管理,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夯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创造安全发展环境;完善提升城市应急指挥中心功能,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地震灾害、洪涝灾害、重大疫情、人民防空等防灾救灾减灾工作。 加强社区和社会组织管理。加快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10个集公共服务、便利服务、公益服务、行政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综合体。以办公场所面积不超过服务设施总面积20%为标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合理设置功能区。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居政分离”,居委会不再承担行政管理性事务。建立社会组织现代服务体系,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重点培育公益性社会组织,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器、培育基地和服务中心。2020年,全市建成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平台80个,新增社会组织280家以上、总数达到2500家。 第八节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工作。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做好新时期对台工作和海外联谊工作。 建设法治大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社会普法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执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司法监督,强化人大监督、执法部门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建立全方位执法监督体系。依法加强档案和保密工作。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惩防体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反对“四风”制度规定。践行“三严三实”,打造一心为民、廉洁奉公、勤勉尽责的公务员队伍。 第八章规划实施 规划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全市各级政府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和依靠各方力量,统筹推进规划实施,确保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加强规划衔接。本《纲要》是各专项规划和县(区)规划的总纲。各专项规划和县(区)规划,必须以本《纲要》为指导,主动与本《纲要》衔接,提出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应以本《纲要》为主要依据,确保规划的协调和同步。充分发挥年度计划落实总体规划的作用,把《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年度计划中,保持实施的连续性。 实施政策调控。本《纲要》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纲要》制定政策、安排投资,综合运用计划、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推进规划实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规划运行管理,对本《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约束性指标,要明确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对《纲要》中提出的政策性内容,相关责任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加以落实。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领导开明、审批顺畅、执法公正、社会包容”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标本兼治,加强发展环境问题治理,落实领导责任,完善评价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千方百计为油田服务、为招商引资服务、为壮大本土企业和小微企业服务、为全民创业服务,努力实现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投资者满意。 加大对上争取。各县区、各部门要树立积极向上争取的意识,紧紧抓住国家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重大机遇,深入学习、研究、吃透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结合大庆实际,扎实做好规划衔接、项目谋划等基础性工作,积极沟通汇报,加强跟踪协调,争取更多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 开展中期评估。严格执行规划中期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当经济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重要原因致使经济运行偏离规划目标太大时,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对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主要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纲要》顺利实施。 大庆市“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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