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统计局 龙岩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龙政综〔2019〕136 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72363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164092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62%。 7个县(市、区)中,新罗区常住人口841745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0.91%,长汀县、上杭县、永定区常住人口均在30万人至40万人之间,武平县、漳平市、连城县常住人口均少于30万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除永定区常住人口减少外,其余6个县(市、区)人口增加。人口增加较多的3个县(市、区)依次为:新罗区、漳平市、长汀县,分别增加179316人、13200人、4080人。 表1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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