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旗委、政府继续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民生工程深入实施,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福 祉。全旗财政民生支出达到19.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90%。创业就业工程有序实施,全面落实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创业型旗县创建工作。全年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4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8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00人,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及灵活就业2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75%。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6万人和11.4万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筹资水 平进一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达到490元,参合率为100%。社会救助标准稳定提升。城乡低保标准由460元提高到480元,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 4717.5万元,发放五保和“三无”人员供养金308.4万元,发放各类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25万元,社会救灾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