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运行保持稳定。2015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305.9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8%,当年新增存款568.95亿元。年末本外币住户存款余额3251.9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5%,当年新增256.19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518.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5%,当年新增贷款472.44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比为87.5%,不良贷款率为1.58%。 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新增上市公司4家,年末我市累计已有上市公司36家,其中中小板上市公司22家,累计融资总额达到519.45亿元。年末有小额贷款公司33家,注册资本金总额49.71亿元,全年累计发放贷款92.45亿元。 全年台州辖内证券营业部股票交易额4.7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79.2%。 保险市场发展较快。全年保费总收入127.45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7.91亿元,人寿险保费收入69.5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0%和14.6%。全年各类赔款、给付支出45.98亿元,比上年增长19.8%。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23.5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全市共有省级企业研究院50家,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280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429家。全年申请专利23144件,比上年增长12.5%;专利授权19717件, 比上年增长22.2%,其中发明1386件,增长75.2%。全年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1198项,技术交易额14.35亿元。 质量强市和名牌战略深入推进。“浙江制造”品牌认证企业达到6家,居全省第一位。全市有中国名牌产品19个,浙江名牌产品25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全市有467家食品企业取得QS证书。年末全市有各类检验机构110家,其中国家检测中心1家,省级质检中心9家。全年新增5件驰名商标,全市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达到56件。 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市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成功签订校地合作协议,北师大附属台州高级中学正式落户。全市有幼儿园1329所,在园幼儿22.43万人;普通小学329所,在校生48.09万人;初中187所,在校生19.56万人;高中66所,中等职业学校31所,高中段在校生15.47万人,初升高比例98.31%。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不含随班就读)190人,在校生1234人。全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10618人,在校生33566人,成人高校在校学生34768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至2015年末,全市有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10个,自办广播节目10套,自办电视节目10套。年末全市有线广播电视覆盖用户162.74万户,其中数字电视实际用户136.45万户。全年广播节目播出时间71717小时,电视节目播出时间58815小时。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9.89%和99.67%。至2015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项,省级95项,市级299项。全年共完成235场文艺演出、22个主题展览、3.67万场数字电影和1.8万册图书的下乡任务。 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实施。年末全市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455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24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全市共有民营医院53家。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4772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37841人,其中执业医生和执业助理医生15723人,注册护士14666人。年末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33人,其中医生2.63人。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74.82/10万。全市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80‰,其中婴儿死亡率4.39‰,户籍孕产妇死亡率5.57/10万。全年有4.38万人参加无偿献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7.38%,卫生户厕普及率95.54%。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成功举办首届国际马拉松邀请赛、台州市第四届运动会、第二届市区机关运动会等一系列赛事。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举办了市第四届万人健身跑、快乐彩虹跑等活动。全市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各项赛事取得了较好成绩,共夺得国际比赛金牌4枚、银牌2枚、铜牌2枚,全国、全省比赛金牌154.5枚、银牌158枚、铜牌149枚。全市共建有市、县级体育社团239个。 十一、能耗、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15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预计比上年下降4.1%。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5.28%、6.25%、2.68%和13.24%。全市地表水满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64.5%,城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4.01。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0.69%,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0%。2015年市区PM2.5年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微克/立方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有319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7.4%。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949起,死亡504人,受伤2978人,分别比上年下降3.2%、1.6%和6.3%。 十二、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人口平稳增长。2015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97.49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05.61万人,女性人口291.88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4.7:100。全年共出生7.14万人,死亡3.6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95‰,死亡率为6.12‰,人口自然增长率5.83‰。户籍总人口中市区人口159.29万人。据2015年全省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04.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60.3%。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71万人,全年帮助3.04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全年创业培训4833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3%。 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存工作。建立健全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形成较为健全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保障模式。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8.77万人、140.78万人、232.43万人、88.73万人和99.37万人。年末全市有233.6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480.1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年收缴各类保险基金196.44亿元,支出187.67亿元。 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79592人,全年共投入低保资金23186元。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分别为382元和287元。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7.21%,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率达到92.91%。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45个,床位42111张,年末在院老人20502人。全市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895个。全年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08亿元,医疗救助16.80万人次。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88元,比上年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66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5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倍数为2.04。年末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48.39平方米和55.46平方米。城乡居民每百户家庭家用汽车、空调、家用电脑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见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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