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吉林省统计局 吉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分市(州)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9个市(州)中,人口超过500万人的地区有1个,在2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2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4个,少于100万人的地区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地区合计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62.08%。 分区域[3]看,东部地区人口为4766826人,占19.80%;中部地区人口为13687522人,占56.86%;西部地区人口为5619105人,占23.34%。 表2-1 各市(州)常住人口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9个市(州)中,仅长春市常住人口有所增加,十年间净增加299531人,其他地区常住人口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东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减少1.6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增加4.56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减少2.9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东部地区是指通化、白山和延边3个地区(含长白山管委会和梅河口市);中部地区是指长春、吉林和辽源3个地区;西部地区是指四平、松原和白城3个地区。 [4]比重:指各市(州)的常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长白山管委会的人口包含在白山市和延边州人口中,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