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年末全省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4人。已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部(吉林省与科技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8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5个。 全年全省国内专利申请量20450件,授权量11090件,分别比上年增长8.1%和11.0%。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7780件,增长3.2%;发明专利授权量3057件,增长25.9%。2017年度登记省级科技成果600项。全年有9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17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92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17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获得省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4项获得省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6项获得省科学技术发明三等奖,13项获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14项获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17项获得省自然科学三等奖。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7332份,实现合同成交额219.77亿元。 年末全省共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915个,其中,国家检测中心14个。全省认证机构2个,有6050户企业通过了自愿性认证,颁发证书11919张。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55个,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64.7万台。全省现行有效吉林省名牌产品871个,吉林省质量奖59个。使用地理专用标志企业277户。全年共监督抽查工业产品37种,690个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97.7%。 全年全省气象部门累计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6231次,手机短信预警信号累计覆盖9631万人次。共开展飞机人工增雨作业74架次,累计飞行232小时;地面人工增雨409次,累计增水31亿立方米。开展人工防雹作业1565次,保护了4万平方公里的农田免受雹灾损失。 年末全省共有37个地震台站,其中,包含11个火山观测站。全省共有31口地震前兆观测井。 年末全省有小学4153所,全年招生18.94万人,在校生122.82万人。初中1172所,招生22.19万人,在校生61.87万人。普通高中学校244所,招生14.17万人,在校生41.3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74所,招生4.46万人,在校生13.18万人,毕业生3.89万人,其中,获得职业技术证书的人数为2.42万人。另有职工技术培训学校(机构)2158所,注册学生数26.70万人。幼儿园4053所,入园(班)幼儿21.75万人,在园(班)幼儿45.5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50所,特殊教育学生5211人。 年末全省有研究生培养单位21个,全年招收研究生2.31万人,在学研究生6.35万人。有普通高校62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37所(包含6所独立学院),普通专科(高职)院校25所;全年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17.87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64.39万人,比上年增加0.16万人。全年成人高校本专科共招生5.17万人,在校生11.42万人。 年末全省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3426所,在校生63.00万人。其中,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18所,在校生15.56万人;民办普通高中32所,在校生4.19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68所,在校生1.65万人;民办初中41所,在校生7.34万人;民办小学18所,在校生6.18万人;民办幼儿园3248所,在园儿童28.08万人。此外,另有其他非学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198所,注册在学人数11.09万人。 独立设置少数民族幼儿园56所,学前教育少数民族在园儿童2.98万人;少数民族小学110所,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10.10万人;少数民族初中60所,初中少数民族在校生5.06万人;少数民族普通高中22所,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在校生3.83万人。中等职业教育中少数民族在校生0.68万人。高等教育中少数民族在校生10.66万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拥有文化馆79个(包括群众艺术馆),艺术表演团体40个,公共图书馆66个,博物馆107个,全年博物馆参观人数达1119万人次。 全年出版图书29402种(套),其中,新出15638种。定价总金额46.88亿元。报纸全年总印数6.97亿份,定价总金额9.84亿元。期刊全年总印数7418.38万册,定价总金额4.88亿元。年末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8.94%;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8.86%。有线广播电视实际用户数为499.61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467.02万户。 年末全省有卫生技术人员16.82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7.06万人,注册护士6.72万人。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医疗床位14.52万张。全省有乡镇卫生院 779个,床位1.82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1万人。全省所有县(市、区、开发区)均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100%。有1240.85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 98.63 %,全年共筹集资金80.83亿元,新农合可支配资金75.87亿元,已有889.88万人次从中受益,支付补偿资金70.33亿元,占年度新农合筹资总额的96.06%。全年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人数47843例,报告死亡178例;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75.06/10万,报告死亡率为0.65/10万。孕产妇死亡率为12.32/10万;婴儿死亡率为3.68‰。 全年全省运动员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共获得金牌37枚、银牌 21枚、铜牌29枚。全年共培训审批社会体育指导员10053人,其中:国家级192人,一级493人,二级4118人,三级5250人。“五个一”工程建设共资助全民健身中心4个、体育场4个、体育公园(健身广场)4个,为30个乡镇(含街道)、900个行政村(含社区)配建了全民健身器材。拥有国家级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4个,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7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总人口为2717.43万人,比上年末净减少15.6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39.4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6.65%,比上年末提高0.68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8.48万人,出生率为6.76‰;死亡人口17.76万人,死亡率为6.50‰;自然增长率为0.26‰。人口性别比为102.72(以女性为100)。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3.1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2%。 表12:2017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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