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质量:全年县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180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9.89。县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53.1分贝,交通噪声年均值63.5分贝。 县城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日均处理生活污水1.18万立方米,年处理化学需氧量1105.32吨,氨氮109.8吨。垃圾处理场2016年处理垃圾7.4万吨,处理率达100%。全社会用水量1.563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154亿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0.954亿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0.342亿立方米,生态用水0.113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耗水量61.38方/万元,同比下降4%。 安全生产: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数比上年下降21.12%,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29.55%,受伤人数比上年下降17.86%。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据2016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53186人,其中:城镇118514人,乡村234672人,男性180961人,女性172225人,性别比为105.07。城镇化率为33.56%,比上年提高0.99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4055人,人口出生率11.52‰,死亡率4.69‰,自然增长率为6.83‰。 计划生育:全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6.97%。 人民生活: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92元,同比增长6.4%;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52元,同比增长6.8%。 社会保障:全县参加失业保险14943人;参加养老保险200364人,其中:企业19071人,机关事业单位12019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69274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15671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36833人;参加工伤保险18626人。 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786人,其中创业带动就业1733人。465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28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48%。转移农村劳动力2796人。 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93人,户数814户,发放城市低保金706.8499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低保对象4116人,户数2545户,发放农村低保金1787.123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发放标准不断提高,城镇低保由上年的501元/月调整为525元/月,农村低保由上年的373元/月调整为400元/月。 注: 1.本公报数据为统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对相关数据进行了修订。 3.本公报涉及交通、邮电、财政、金融、保险、城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数据为部门统计数。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为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5.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