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共有各级各类学校93所。其中:完全中学2所,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5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55所(不含17个小学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3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74916人,其中:高中学生9726人,职业高中学生2560人,初中学生18576人,小学生44054人。有教职工5441人,其中:普通中学教职工2519人,职中教职工218人,小学教职工2704人。幼儿园99所,在园幼儿21085人,幼儿园教职工1809人。高考本二以上上线人数1600人,其中600分以上人数42人。
九、文广、旅游、卫生和体育 全县有县级文化馆1个,艺术表演团体172个,其中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2个,电影公司1家,县级公共图书馆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7个。档案馆1个,开放各类档案6.06万卷(件)。 中央、省台电视农户综合覆盖率为100%,中央、省台广播农户综合覆盖率为100%。 年末有卫生医疗机构588个,医院、卫生院40个(乡镇卫生院27个),村卫生室462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6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7个,妇幼保健医院、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1个。 各类运动场地85个,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4项次,新建农民体育工程的行政村104个,各种训练房60个。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263310户。总人口821721人,男性422662人,女性399059人,男女性比为105.9:100。在总人口中,乡村人口558335人,城镇人口263386人。出生人口9328人,期内人口出生率为11.4‰,自然增长率7.2‰。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00元,增长9.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28元,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11556元,经营收入5667元,转移性收入9842元,财产性收入96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934元,人均住房面积55.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80元,增长9.0%。其中,工资性收入5712元,经营收入6213元,转移性收入2778元,财产性收入77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272元,人均住房面积65.2平方米。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7.94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74万人,离退休3.2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41.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8.2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8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4.0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2.41万人。 十一、安全生产和资源环境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起,下降25.0%,死亡4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14人,下降1.1%。 全社会用电量69014.69万千瓦时,增长5.8%,其中工业用电量12505.34万千瓦时,下降4.6%,生活用电量38729.93万千瓦时,增长7.2%。 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88.4%,总体水质满足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100%。已发现矿种12种,实施省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7个,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810亩,批准建设用地1290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各种比例尺地形图6张。 注: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快报数)。除注明外,指标数据不包括西湖管理区。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城镇人口、乡村人口指居住在城镇区域和乡村区域的人口。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