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000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133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2平方公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66568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1.6%。已发现的矿种35种,有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6种。年平均气温17.8℃,年总降水量1567.3毫米,年日照总时数1535.8小时。人均水资源6110立方米,年人均用水量853立方米。 全县用电量8.5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5%,其中大工业用电量4.14亿千瓦时,增长4.8%,居民生活用电量2.67亿千瓦时,增长9.5%。全县单位GDP能耗为0.5258吨标煤/万元(按2015年不变价算),能耗下降6.8%。 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11%;化学需氧量下降2%;氨氮下降3%;氮氧化物下降10%;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综合削减率7.2%,达标率94.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31581公顷,其中成灾面积19316公顷,绝收面积4791公顷。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4起,火场总面积47.39公顷。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起,比上年增加2起,死亡5人,减少1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18人,降低28.0%;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人。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本公报中涉及到的人均指标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