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2016年,全县参加社会保险285009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0306人,失业保险9576人,医疗保险32771人, 工伤保险22797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9913人,支付养老金1.18亿元。社保资金使用缴存1.89亿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全县参合人数405936人,参合率97.67%,全年合作医疗报销费用达1.8亿元。全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9574人,其中城镇2213人,支出609万元;农村47361人,支出6459万元。
注释: [1] 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以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按2016年GDP绝对值/2016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4] 是指2016年常住半年人口,即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或虽居住不满半年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以及户口待定人口。 [5] 是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这类人口不管其是否外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则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户籍人口数一般是通过公安部门的经常性统计月报或年报取得的。 [6] 可支配收入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得到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城镇居民家庭或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全面反映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结构变化的最主要指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按住户常住人口人均当年的可支配收入。 [7] 恩格尔系数: 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 [8] 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按住户常住人口人均当年的纯收入。它反映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是反映农村居民收入变化的一个重要指标。 [9] 本公报中部分数据来自务川县统计局,其余数据均来自务川县相关部门。 [10] 数据说明: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快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