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6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21元,比上年增加2008元,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91元,比上年增加802元,增长4.7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6262元,比上年增长2.6%。 十五、能源、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 能源:201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原煤消费量249.96万吨,工业生产电力消费8.73亿千瓦时。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84.83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9.18%。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能耗为0.24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20%。 环境保护:2016年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3%。 城市建设:2016年,投入1.6亿元,完成23条23公里城市道路及道路配套设施建设。投入0.4亿元,完成5个老旧小区22.7万平方米的改造,完成424套公租房、733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10座老旧公厕的提升改造。投入0.25亿元,完成4个新建街头小游园项目。投资2.1亿元,完成2000户安居富民房工程建设。市区亮灯率达到98%以上;免费公厕无障碍设施完好率100%;城市用水普及率100%;污水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燃气普及率9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94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5.57%。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均为现价,其增速是按可比价计算。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最终数据以《昌吉市2016年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已进行调整,特此说明。 3、地区生产总值口径为昌吉市全辖区(含兵团),其余经济社会各项指标如无特殊说明的均不包括兵团数据。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来源于昌吉市统计局;物价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其他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其中,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昌吉市财政局;金融信贷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支行;交通运输业数据来源于昌吉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电信业务数据来源于邮政、电信企业;货物进出口总额和招商引资数据来源于昌吉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旅游数据来源于昌吉市旅游局;企业和个体经济来源于昌吉市工商局;科学技术数据来源于昌吉市科技局;教育数据来源于昌吉州教育局、昌吉市教育局;广播影视、电视、体育数据来源于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剧;卫生数据来源于昌吉市卫计委;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数据来源于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社会救助数据来源于昌吉市民政局;人口数据来源于市公安局;环境保护数据来源于昌吉市环境保护局;城市建设数据来源于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