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54 万人,比上年减少1399人;其中,农业技术人员208人,比上年建设78人。全年专利授权77件,比上年下降7.2%。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萧县于1993年被文化部命名为首家县级“中国书画艺术之乡”,连续多年被文化部评为“民间艺术之乡”。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文化综合执法大队5个文化事业单位、2家文化企业(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及龙韵演艺有限公司)和6个艺术团体(书协、美协、曲协等),图书总藏量10.45万册。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41个(含村级卫生室),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个,其他卫生机构0个。医院、卫生院4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4个。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624张,其中,医院1071张。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336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1596人,注册护士1667人。 年末全县有公共体育场馆数1个。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99元,比去年增长12.6%。其中,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0530元,比去年增长12.8%,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9856元,增长8.4%。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人数分别为6.37万人和14.4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3.15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7.33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为113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5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69万人。 年末全县有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为25个,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3266张。 十二、资源、环境 全县有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率为80.25%。拥有垃圾处理站1个。 全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3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0.39万吨,烟(粉)尘排放量0.23万吨。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全县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011年国家统计制度改革,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