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其中:参保职工 |
42387 |
7.9 |
参保离退休人员 |
10524 |
4.85 |
参加城乡(镇)基本医疗保险 |
446173 |
-3.1 |
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36577 |
43.46 |
城乡(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409181 |
-5.83 |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 |
415 |
0 |
参加城镇基本失业保险 |
25383 |
1.06 |
参加工伤保险 |
30025 |
1.06 |
其中:参保农民工 |
3685 |
0 |
参加生育保险 |
26328 |
0 |
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40张,收养人员8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1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1个。共发行销售福利彩票1295万元,筹集福利资金132.71万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215.5万元。
全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296起,死亡52人,受伤724人,直接经济损失288万元,与去年相比,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9.76%,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7.36%、7.14%和6.22%。
道路交通事故1293起、死亡51人,受伤722人,直接经济损失10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7.38%、3.77%、6.48%,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22%。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3宗,死亡人数22人。
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41.93%、66.66%。
2016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6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6.49%。
十二、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总人口520874人,常住人口412400人,城镇常住人口130605人。
年末(常住)人口出生率11.72‰,死亡率6.49‰,人口自然增长率5.23‰。(户籍人口出生率11.79‰,死亡率5.16‰,人口自然增长率6.63‰)。
全县境内河流总长度449.58公里,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13条。其中,西江境内长度26.44公里;贺江境内长度129.87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