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交通 2015年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实现增加值84316万元,同比增长3.2%。2015年公路货运周转量128867万吨公里,同比增长20.5%,公路客运周转量59103万人公里,同比增长24.9%。 七、财政、金融 全年财政总收入63758万元,比上年下降12.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312万元,下降5.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0478万元同比增长2.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48万元,同比下降26.6%。2015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5.1亿元,金融机构贷款余额 35.6亿元,城乡居民储蓄余额70.4亿元。 八、卫生 2015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8个,其中县级以上医院6个,卫生院22个,疾病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所)1个。共有编制床位1627张。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县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目标。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5年末全县总人口为379218人,自然增长率3.17‰。 城镇化率34.15%,县城镇人口57794人,乡村人口321424人。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83元,比上年增长 7%。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7409元,比上年增长11.1%。失业、养老、医疗保险金的发放率100%。 注:1 、本公报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3 、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5 、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6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和农村非农户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7、贸易限上单位的限额标准: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人口数据来自公安局;卫生数据来自计生委;其他数据均来自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