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人民生活 截至2015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116606人,其中,城镇人口(推算数)61393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52.65%。出生率13.12‰,死亡率5.94‰,自然增长率7.18‰。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2015年全县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41855万元,比上年增长5.17%;全县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为37234元,比上年增长9.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725元,增长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78元,增长8.5%。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17811万元,比上年增长9.64%。 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299人,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达到2592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518人,医疗保险缴费参保人数达到32181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救助保障标准线分别提高到每月450元、240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3120元,补助标准全市领先。全年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54户、农村危旧房改造900户,发放廉租补贴769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扎实推进。全县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妥善解决。 十二、教育、卫生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县共有中学8所,在校学生4890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数349人;小学66所,在校学生8051人,小学专任教师数547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高考成绩稳步提高,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再创佳绩,顺利通过省级教育督导综合评估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验收,我县被评为“2015年度江西省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全县各类医院、卫生院9个,全县卫生技术人员48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21人,卫生防疫人员数13人。医院、卫生院床位数186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全县新农合参合率达99%。 注: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