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人口持续下降。截止到年末,全市总人口387046人,比上年减少3744人,其中:乡村人口125267人,比上年减少25747人;城镇人口261779人,比上年增加22003人。全市城乡居民总户数161522户。全市出生人口1978人,死亡人口2789人。全市人口出生率5.1‰,死亡率7.2‰,人口自然增长率-2.1‰。 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同步增长。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54元,同比增长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58元,同比增长6.7%。 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2427床,比上年增长82.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4406人,比上年增长191.9%;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3000人,比上年增长144.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 55815人,比上年增长1.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8635人,与上年持平。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据按现价计算, 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统计口径,除地区生产总值、总人口外,均不含海林 农场和山市种奶牛场;林业部分不含三大森工局。 4、工业部分按2015年12月月报计算。 5、固定资产投资部分的统计口径为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 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