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2016年靖远县教育基本情况表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6年,全县文化产业机构数达到142个,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7824.8万元,同比增长15.00%,从业人员达到1960人,资产总计达到27544.5万元。年末全县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公司1个,艺术表演团体1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转播站2座,档案馆1个,广播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6.60%和99.9%,有线电视用户达21100户。 全县共有卫生计生机构223个(不包括个体诊所79个),其中县级卫生行政机构1家,卫生监督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各1家,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各1家,民营专科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1个,乡镇卫生院19个(含分院1家),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8个,村卫生室176个。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1261张,其中县级900张、卫生院331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张,全县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2.74张。全县卫生计生机构共有在职职工1037人(不含临聘人员),其中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10人,卫生技术人员825人。 全县有专职体育教练员12人,少儿业余体校在校学生360人,共举办各类群众运动会19次,参加运动员0.85万人次。 十、人 口 年末全县总人口为501709人,年末总户数为146428户。总人口按性别分:男258247人,占总人口的51.47%;女243462人,占总人口的48.53%,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6.07;按年龄分:0-17岁人口99767人,占总人口的19.88%;18-34岁人口158671人,占总人口的31.63%;35-59岁人口166597人,占总人口的33.21%;60岁及以上人口76673人,占总人口的15.28%。常住人口为45.8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34.0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99‰。 表5:2016年年末全县人口数及其构成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64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工资性收入15006元,增长7.45%,经营净收入2405元,增长10.5%,财产净收入1729元,增长9.11%,转移净收入2504元,增长14.57%。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96元,增长3.8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85.47元,增长7.83%,其中:工资性收入3060.58元,增长7.35%,经营净收入4370.51元,增长8.08%,财产净收入87.16元,增长34.94%,转移净收入567.22元,增长5.3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83.72元,增长8.62%。 2016年,全县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分别减少3531户、15749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4.21%,较2015年降低2.69个百分点。 表6:2014-2016年全县精准扶贫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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