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6年5‰人口抽样调查,全县常住人口为430924人,城镇人口比重为44.4%,出生率为10.72‰,死亡率为7.26‰,自然增长率3.45‰。 2016年,全县计生年度期末常住人口430422人;期末已婚育龄妇女人数73471人;出生人口4786人(男孩2461人,女孩2325人),出生率为11.13‰;死亡人口2639人,死亡率6.14‰;自然增长率4.99‰;政策符合率达99.0%;性别比为106。全年实行计划生育手术1859例。 十一、水利 2016年,水利系统全年完成建设投资2.75亿元,和上年持平。全年新增有效(农田)灌溉面积0.23千公顷,节水灌溉面积0.23千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75万公顷,堤防长度3公里。已建成水库4座(不含电站形式的库区),总库容400万立方米。当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3.03万人,累计达到37.3万人,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86%。水利供水工程总供水量8145万立方米,其中向农业供水4958万立方米,工业供水1252万立方米,城乡居民生活供水1303万立方米,城镇公共供水590万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42万立方米。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16年,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2541吨,比上年削减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398吨,比上年削减,1.5%;氮氧化物排放量1754吨,比上年削减3%;氨氮排放量743.04吨,比上年削减1.5%;烟(粉)尘排放量778.8吨。垃圾处理站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4.51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2%。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7天。全年降水量609.3毫米;全年平均气温17.9摄氏度。 2016年,初步核算,全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为0.536吨标准煤,下降4.6%;全社会用电量为31101.7万千瓦时(不含市直供电),增长7.2%,其中:工业用电量6623.5万千瓦时,下降10.4%。 2016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22人。公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2.6%。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6年,旬阳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39元,同比增长8.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10元,同比增长8.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08元,同比增长9.0%。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10 元,比上年增加1903元,增长8%。在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收入中,工资性收入23502元,增长30.1%,占比91.1%;经营净收入1903元,下降47.2 %,占比7.4%;财产净收入 1030元,增长21%,占 4%;转移净收入-625元,下降145.3%,占-2.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129元,下降10 %。城镇居民人均住居建筑面积29平方米;恩格尔系数为30%。(图十二、十三)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08元,比上年增加708元,增长9 %。其中,工资性收入2503元,增长33%,占比29.1%;经营净收入2440元,下降1.7%,占比28.3%;财产净收入 42元,增长20.3%,占0.5%;转移净收入3623元,增长3.4%,占42.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704元,增长1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居建筑面积47平方米;恩格尔系数为40%。 2016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170人;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965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7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2%。 2016年,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7955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522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102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79097人。参加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人数380591人。 2016年,农村五保老人供养4567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4081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920人。 2016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995套,当年竣工交付2692套。其中:棚户区2692套。实施移民(脱贫)搬迁建房7416户,25181人。其中:集中安置6070户,20604人。实现农民进城落户3661户,13121人。 注: 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4、人均指标数均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