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末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98344人(其中农村88979人,城镇9365人),比上年减少6600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2556人(其中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175800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2886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870人)。截止2016年,城市低保保障5944人,发放低保资金3090万元;农村低保保障31861人,发放低保资金8139万元;全年取消城市低保对象255人,农村低保对象1000人,新增城市低保对象94人,农村低保对象526人。2016年10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最低保障标准由485元/人·月提高到500元/人·月;将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由2520元/人·年提高到3120元/人·年,基本实现了与扶贫线的统一。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合疗、城市低保实现了同步结算。全年“一站式”救助7746人次,发放救助金1428万元。城乡医疗医后救助1581人次,发放救助金676万元。认定全县特困供养人员(五保、三无、孤儿)1008人,全年发放特困供养资金509.89万元。累计救助困难家庭9500多户,发放资金1537.97万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386人,发放市、县级福彩公益金、临时救助资金103.37万元。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反馈数据。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门数据来源于各相关部门年终总结及年报。 4、除常住人口外,人口数均为公安年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