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精准扶贫 2016年全县贫困人口38362人,比上年减少11500人,减贫率为23.1%,比上年增加4个百分点。2016年全县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64.4万元,贷款融资12.9亿元,完成花甲整乡推进及板仑龙迈等27个行政村整村推进建设,实施新华、里达、木央整乡推进。启动者桑德上等22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搬迁安置1053户4476人,发放建房转贷资金6285万元。全县5134名各级干部职工挂钩帮扶1605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对象“挂包帮”实现全覆盖。花甲乡及新华镇格当等12个行政村14000贫困人口达到脱贫出列标准。 十三、安全生产、能源、气象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226.5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发生5起,造成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36.5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2起,造成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90万元。 2016年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36.15万吨标准煤,增长4.3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消费2.38万吨标准煤,下降20.55%;第二产业消费18.95万吨标准煤,增长5.76%;第三产业消费8.04万吨标准煤,增长11.67%;居民生活用能6.78万吨标准煤,增长3.8%。单位GDP能耗下降1.57%。全年全社会用电量35618万度,增长1.6%。其中工业用电量16948万度,增长12.4%。 全年降水量948.8mm,比上年减少614.6 mm,是2010年以来的最低。年平均气温20.9℃,比上年降0.3℃。年日照时数1817.3小时,比上年增加71.3小时。 注释: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2017年富宁县领导干部手册》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公报中水利、劳动就业、邮电通信、文化、广播电视、教育科技、卫生、环保、民政、安全生产、气象等数据均来自各有关部门。 4.本公报常住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城镇化率由州统计局依据2016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情况及统计上城乡划分标准反馈。其它指标均为年快报数,正式数据以《2017年富宁县领导手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