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170户,14211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2991户,24690人。民政部门优抚的伤残人员168人,在乡复员军人745人。全县共有敬老院13所,现有五保老人1422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73人,分散供养的1049人。有福利院1个,收养11名鳏寡老人。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240.46万元。农作物受灾面积6686.77公顷,其中绝收2060.81公顷,受灾人口99055人次。 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5起,死亡12人,受伤64人,直接经济损失415.998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9人,和上年持平。其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起,占事故总数的83.64%,死亡8人,受伤64人,直接经济损失10.6350万元(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2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4.1万元);工矿商贸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占事故总数的5.45%、死亡4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410万元;消防火灾事故(森林火灾除外)发生6起,占事故总数的10.91%,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4584万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比上年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减少26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7.65万元。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实际数以《禄丰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非公经济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六大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均为按现行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4.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我州的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 5.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不包括农村私人建房和购买固定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