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318人,同比下降7.8%。其中:城镇居民2862人,同比下降21.7%;农村居民11456人,同比下降3.5%。 全县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070套,同比下降65.9%。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818套,同比增长45.1%。改造农村危房2711户,同比增长3.2%。 十二、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6年,全县林业稳步发展。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造林等国家林业工程、项目,全县荒山荒地造林面积完成10745公顷,完成四旁(零星)植树20万株,年末实现封山育林面2024公顷。营造林面积12165万公顷,同比增长3.3%。2016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7.18%,较上年同期提高11.48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680.74公顷 ,同比增长2.9%,建成区绿地率38.7%,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 全年环保资金投入53778万元(全社会口径),同比增长325%。工业污水排放量118.57万吨,同比增长29.0%;工业废水处理量163.06万吨,同比增长511.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100%,与上年持平;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41.6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319.9吨,分别同比增长153.0%和下降52.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总体达到99.7%。 2016年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同比下降40.0%;死亡3人,同比下降67%。 注释: 【1】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投开发项目投资。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2016年全县年平均常住人口27.02万人、年末常住人口27.09万人)人均GDP,期末计生口径户籍人数为计生统计年度2015年10月—2016年9月户籍人数。 【5】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省、州修订后调整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