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有敬老院3个,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320张,福利院1个,入住人数380人(其中体验生活300人)。全市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6938人次;其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1068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8417人次,各类传统救济7453人(五保)。全市建设各种社区服务站76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7个。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4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132元/年。 说明: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数据以《2016年福泉统计年鉴》为准;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类增加值增长速度均为可比价格;3、部门数据来源于部门上报,统计综合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