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环境保护 节能降耗。全年单位GDP能耗上升11.4%。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环保部门大力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县节能环保支出6445万元,工业废水排放、工业废气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等指标均达标。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达183993人,其中:城镇人口20038人,乡村人口163955人。年末常住人口18.17万人。城镇化率19.26%。 全体居民收出。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57元,比上年增加906元,增长10.00%。 城镇居民收支。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950元,比上年增加1625元,增长7.62%。 农村居民收支。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068元,比上年增加682元,增长10.67%。 社会保险。全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3426人,其中:农村78953人、机关事业3564人、企业424人、个体485人。参加医疗保险职工人数10210人,参加新农合159271人。 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年末享受低保金的人数达39581人,发放金额12729.04万元。其中:城镇居民领取低保金人数4051人,金额1263.912万元,年人均3120元。农村居民领取低保金人数 35530人,金额 6395.4万元,年人均1800元。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达1109人,领取低保金399.24万元。 脱贫攻坚。精准识别贫困村16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2027户、50258人。经评估验收,退出贫困村19个,精准脱贫1020户4391人。 注:1、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中社会发展有关指标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