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09元,增收1057.1元,增加9.6%。其中工资性收入4812.1元,增长9.6%;家庭经营纯收入4870.1元,增长9.0%;财产性收入241.2元,增长19.2%;转移性收入2186.0元,增长9.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28.9元,增长8.4%。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增长8.6%、衣着消费支出增长8.1%、医疗保健支出增长8.9%、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8.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5.3%。
2016年,全县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51518人,农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221608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4805人。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达到13086人和42173人。 十一、环境、可持续发展 2016年末,我县建成区土地面积11.5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3.41平方公里。 2016年全年环境污染治理完成投资总额360万元,同比增长11%,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100%,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97%,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100%。2016年,全县万元GDP能耗为0.722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8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818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63%。 十二、名录库基本信息 2016年末,名录库单位1734个,其中法人单位1734个。法人单位按产业分:第一产业195个,第二产业244个,第三产业1295个。在法人单位中,规模以上工业50个,限额以上商贸28个,取得资质的建筑业8个,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个,重点服务业5 个,产业活动单位172个。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