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新农合参保人数52.34万人,参保率达99.3%;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0.7万人,其中参加医疗保险职工4.36万人;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企事业单位共631家,参保人数为1.74万人。年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5万人,参保额4.37亿元;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7万人,参保额1.92亿元;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18万人,参保率100%,参保额3.05亿元。全年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9万人,发放低保金7050万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2万人,发放低保金7600余万元;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2757人。全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6.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820万元;临时救助人口1360人,发放救助金197万元。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899人,城镇新增就业64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4%以内。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00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08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52万人,全年609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失业保险金723.8万元,失业保险覆盖面100%。 说明: 1.本公报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据以《苍溪统计年鉴—2017》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工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3.总人口由县公安局提供,出生、死亡人口由县卫计局提供。 4.本公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对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