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52.3万人,参合率达107.8%,为全市最高。全县共有317371人次享受新农合补偿,补偿总额24586.5万元,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75.2%。 全县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0.7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136.5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人数2.0万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3423.0万元。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67,较上年提高15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37元,较上年提高7元。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3400 户,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435.0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为3.7%。年末全县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数200张,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数100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0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0个,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656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929.6万元。新改建公办养老机构2所,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100张,新建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4所,养老服务示范点新增床位数20张。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县耕地面积35319.5公顷,基本农田28888.3公顷,全年批准建设用地115.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28.3公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6.6公顷。补充耕地46.0公顷,净增加耕地17.7公顷。实施省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个,建设规模达240.2公顷。 全县已发现矿产22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8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4种,非金属矿产3种。煤炭储量达30亿吨。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处,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2个,完成资源整合的重点矿区2个,完成资源整合的重要矿种2个。 全县人均水资源2843.0立方米。总用水量2.4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344立方米。年平均降水量1827.8毫米。年末大型水库蓄水总量0.6亿立方米。 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0.9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4.7分贝。全县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控制区面积为5.1平方公里。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96万吨、0.33万吨,0.11万吨和0.0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建成环境噪声点位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90.95%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00%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2平方米。 全县建有省级自然环境保护区1个,保护区面积18180公顷。全县活立木蓄积322.0万立方米,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013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53公顷,完成荒地造林面积3020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2190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90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8.0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全县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0.231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5.6%。全县单位GDP能耗0.5423吨标准煤/万元,下降6.9%。全社会用电量5.9亿千瓦时,工业用电量2.4亿千瓦时,生活用电量2.8亿千瓦时。 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4起,比上年减少2起,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4人,比上年减少1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13人;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人;全县年末汽车保有辆5.7万辆,增长6.7%,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5起,下降5.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12.9人,下降1.1%。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统计口径不一,重新校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