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完成污染减排项目59个,投资额7.75亿元。市区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135天,优良率89.9%。 全年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起,死亡48人。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81.9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3.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07万人。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41元,增长8.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63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73元,增长7.7%。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96元,增长9.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639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780元,增长8.5%。全体居民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0.0%,其中,城镇居民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9.7%,农村居民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1.1%。 十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 2016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全市有206.9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第12次调增退休人员养老金,惠及全市34.4万退休人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10元。有251.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定额结算病种达到131个,参保职工“全免费”,居民肾透析、术后抗排斥治疗自负比例20%,其他病种自负比例40%。有2.6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有5989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9550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年末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及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共147家,拥有床位29562张,收养人员14486人。全市为30655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7992万元。现有农村各类养老机构86所,其中敬老院56所。投入资金4904.6万元,供养10666名五保老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4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385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7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4600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威海统计年鉴—2017》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有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未经特殊说明,本文“增长”均为同比口径。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主体、商标数据来自市工商局;水产品数据来自市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机械数据来自市农机局;灌溉面积数据来自市水利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据来自市农业局;进出口、利用外资、内资数据来自市商务局;公路通车里程数据来自市公路局;铁路运输数据来自市铁路局;公路运输、海运、港口货物吞吐量、公交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机动车数据来自市公安局;邮电业务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固定电话、移动网络数据来自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旅游数据来自市旅游发展委;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市人民银行;保险业数据来自烟台保监分局;科技、专利数据来自市科技局;名牌产品数据来自市质监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有线电视等数据来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数据来自市卫生计生委;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建成区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供水、供气、供热数据来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电力数据来自威海供电公司;环保数据来自市环保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安监局;社会福利数据来自市民政局;粮食总产量、城乡收支数据来自威海调查队;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