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建成农村幸福院15处。共审核救助孤儿77名,发放救助金91万元;为1493名低保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年发放补贴197万元;为符合条件的3364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320万元。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强,2016年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6400元和4165元。 康复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康复水平切实提高。全年举办康复工作者培训班2期,培训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者240人(次);为100户贫困肢体残疾人每户适配价值3000元的个性化辅助器具;投入40万元,为278户贫困残疾人购买辅助器具进行补贴;为52名0-6岁听力言语、脑瘫、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实施免费康复训练;依托乡镇(街道)康复指导站购买康复成果450例。全年为2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实施服药补贴,为全县1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短期住院治疗(其中20名每人每年6000元,80名每人每年4000元),为60名“一户多残”、“关、锁、流浪”、“三无”(无监护人、无固定收入、无身份信息)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每人每年12000元的康复托养救助。帮助16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举办残疾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7期,累计培训残疾人786人,发放各种培训材料800余份。 十二、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 平安商河建设成果斐然。2016年刑事案件立案150起;全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5起;全县受理社会治安案件2924起,比上年减少1086起;查处社会治安案件2865起。 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人数1人,伤0人,造成各项经济损失180万元。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06人;火灾事故392起。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均衡增长。2016年,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64.19万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03.97:100。全县人口出生率15.06‰;人口死亡率5.05‰,人口自然增长率10.01‰。 居民收入继续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2016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674元,增长8.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3751元,增长8.6%。 注: 1、2016年统计数据为统计快报数或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商河统计年鉴---2016》为准。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