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年末全县总人口531394人,比上年末增加3558人。全县人口出生率12.98‰,死亡率6.11%,自然增长率6.87‰。全县城镇化率为46.95%,比上年提高1.67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20元,比上年增长1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39元,增长7.8%。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441元,增长18.2%。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269元,增长6.1%,城镇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0153元,增长13.4%。 突出精准扶贫,民生事业加快发展。全年民生支出22.8亿元,占财政预算支出的79.4%。脱贫攻坚深入推进,出台“1+26”精准扶贫方案,全年减贫4234户、16951人,33个贫困村实现脱贫摘帽。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5509户,建成公租房4601套。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再次提高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4项惠民补助标准。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