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6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34113亩,其中更新造林面积5101亩。殡葬改革成效显著,成果良好,火化率100%。节能减排责任制和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有效,万元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市级目标内。 全县共有市级以上生态村13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0180.32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84%%;湿地面积2100公顷;森林覆盖率76.26%;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0公顷(0.72万亩)。 全年我县空气质量为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到98.8%, PM2.5年均浓度为23mg/m³,饮用水达标率为100%,污水处理率高于85%。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均值55.8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均值69分贝。 安全生产方面, 全县共组织开展各类督查检查组232个,组织督查人员836人(次),检查督查企业260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20022起(其中,道路交通19466起,建筑施工556起),警告47次,责令改正、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617起,局部停工2家。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5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1人;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4人;其他行业领域无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态势较平稳。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