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全年取得科技成果75项; 签订技术合同6份,成交金额8292万元。
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8%;有线电视用户51万户,同比下降0.4%,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50.1万户,同比下降0.6%。
全市国内体育比赛获得金牌5枚、银牌3枚、铜牌4枚;举办全民性运动竞赛26次,参加人数4.7万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截止2016年末,全市(人口部分含绥芬河)总人口275.1万人,其中市区96.8万人。全市户籍人口259.2万人,其中市区87.8万人。在户籍人口中:非农业人口156.4万人,农业人口102.7万人;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比例为1.004:1;出生人口1.7万人,死亡人口1.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5‰。城镇登记失业率3.29%,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489元,同比增长6.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546元,同比增长3.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688元,同比增长6.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370元,同比增长16.8%。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0.4万人,同比增长2.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4.5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0.3万人,同比增长18.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94.6万人,同比增长1.4%。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口径为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
5.八大支柱产业包括:林木工业、造纸工业、食品工业、能源工业、石化工业、新材料工业、医药工业、石油机械工业;
6.未明确标注指标均为不含绥芬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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