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台电视农户综合覆盖率为100%,中央、省台广播农户综合覆盖率为100%。 年末有卫生医疗机构606个,医院、卫生院42个(乡镇卫生院29个),村卫生室462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9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4个;卫生技术人员4276人,其中乡镇卫生院1284人;有床位3930张,其中乡镇卫生院床位1169张。 小运动场地52个,开展全民健身项目6项次,新建农民体育工程的行政村61个,各种训练房19个。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264681户。总人口828212人,男性426151人,女性402061人,男女性比为106:100。在总人口中,乡村人口607168人,城镇人口221044人。出生人口9328人,期内人口出生率为11.3‰,自然增长率7.3‰。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35元,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80元,增长8.0%。其中,工资性收入10753元,经营收入5944元,转移性收入8248元,财产性收入93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98元,人均住房面积52.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60元,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4874元,经营收入6743元,转移性收入1900元,财产性收入43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552元,人均住房面积64.4平方米。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19万人,其中在职5.06万人,离退休3..13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31.9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7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6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4.4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2.05万人。 十一、安全生产和资源环境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8起,下降84.6%,死亡4人,下降33.3%,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2人,下降33.3%。 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93.4%,总体水质满足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100%。已发现矿种16种,实施省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个,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62亩,批准建设用地1988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各种比例尺地形图109张。 注: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除注明外,不包括西湖管理区。 4、城镇人口、乡村人口指居住在城镇区域和乡村区域的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