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年总降水量1190.1毫米,全年平均气温13.0摄氏度,全年日照时数 1555.6小时。 全县有污水处理厂1个,垃圾填埋厂1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85%,污水集中处理率93.22%。 2016年全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0.441吨标煤/万元,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为3.63%。 2016年,公众安全感满意率为96.15%。 十一、人口 据公安户籍人口统计,2016年末,全县总人口为59418人,总户数22339户。其中,男性31462人,占总人口的53%;女性27956人,占总人口的47%,性别比为112.5(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年末常住人口51502人,出生率为10.87‰,死亡率为8.67‰,人口自增率2.2‰,城镇化率为38.6%。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6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46元,增长8.2%。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13元,增长8.9%。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为15788人,实现劳务收入2.1亿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1379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口48759人。 城镇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8720人,其中职工参保人数为4918人,居民参保人数为3802人。城镇职工已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2553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284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34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0%。 2016年末,全县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5个,共有床位1080张,收养人数800人。农村五保对象1601人,集中供养五保户578人。年末纳入城市低保1282人,人均保障标准450元/月;纳入农村低保4669人,人均保障标准最高170元、最低140元/月。全年累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840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75万元。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节能减排数据采用上级评估反馈数据予以公布。 4、部门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公路数据来自道路运输管理所;邮电数据来自县邮政局和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农行、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保险数据来自人保和财保公司;教育数据来自教体局;科技数据来自科技局;卫生数据来自卫计局;广播、电视、图书馆、文化馆数据来自广电局;城镇就业、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福利数据来自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