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文化、档案、广电、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1个,从业人员672人;文化馆(站)188个,从业人员921人;公共图书馆13个,从业人员187人,藏书1000万册;艺术表演场馆2个,从业人员21人。全市创作戏剧作品12部,曲艺、小品31个,歌曲26首。 全市拥有综合档案馆14个,馆藏档案86.7万册;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村466个,已建立村级档案室209个。 全年《延安日报》发行343期、1215万份。电视台共播出电视新闻352期、4576条;广播新闻352期、2816条,其中:电视新闻在中、省台播出264条,广播新闻在中、省台播出235条,《百姓关注》播出352期。电影公益放映4.1万场次,行政村放映覆盖率100%。全市广电网络县、乡镇覆盖率达100%,有线电视用户达到87.27万户,全市电视覆盖率99.94%,广播覆盖率99.85%。 全市共有卫生机构3151个(含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其中:医院、卫生院225个;床位1.34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1.28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60万人,其中:医院、卫生院1.31万人。农村村级卫生服务网进一步完善。全市拥有村卫生室2479个,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494人,全市共接呼救电话1.97万次,出动急救车辆1.97万辆次,接回伤病人员1.54万人。 全市拥有体育场馆13个,建成全民健身广场35个,建立了全民健身辅导站点136个,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969人。全市范围内建成了35个室内健身房、100条全民健身路径、136个晨晚练点,为群众健身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已达到80万人。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网点351个,共销售体育彩票3.73亿元,筹集公益金2200万元。 十二、生态环境保护和市政建设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76.6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57.76万亩,占全部造林面积的75.35%;封山育林18.9万亩,完成历年造林补植面积33.0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061万株。截至年底,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达到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51.2平方公里,新增实施水土流失地区封育保护面积319.6平方公里。 全年能源消费总量704.4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2.28%。其中第一产业能耗消费总量15.8万吨标准煤,下降2.28%;第二产业498.60万吨标准煤,下降0.56%;第三产业102.98万吨标准煤,下降6.34%;全市居民生活能耗消费总量42.37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的12.36%,下降6.3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万元生产总值电耗下降2.97%。 初步统计,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较上年削减3.6%、2.2%、5.3%、4.2%,挥发性有机物削减0.5%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计289天,比上年增加7天;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上年下降10.7%;冬防期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2天。 累计建成高标准清洁文明井场34147个,建成率90.1%;建成污水处理、回注站403座,回注井5905口,石油废水回注量3370万吨;年管输原油894.07万吨,管输率55.4%;建成油泥处理厂13家,年处理油泥8.1万吨,处理钻井岩屑泥浆36.8万吨;植树种草14.38万亩,硬化井场道路11455公里,有效控制油区污染面源,油区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全年共清运生活垃圾43.29万吨,处理生活垃圾42.01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04%。完成供水4685.19万吨,售水量3761.74万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2053.77万吨。销售液化气8112.84吨、供气总量(天然气)19109.12万立方米。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496.6万平方米。全年共处理污水3571万吨,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5%。 十三、人口和计划生育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25.28万人,城镇化率59.09%;人口自增率4.62‰,出生率10.77‰,死亡率6.15‰。 全市共有计生机构137个,其中:县区计生服务站13个、乡镇计生服务站83个、其他事业单位41个。共有干部职工1604人,其中:计生行政管理人员296人、县区计生服务站320人、乡镇计生服务站659人、其他事业单位329人。全市年末已婚育龄妇女44.29万人,年末全市已有16周岁以下农村独生子女6.07万户。 十四、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就业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22元,增长8.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93元,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568元,增长8.0%。 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8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1.6万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19.9万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7.80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2.2万人。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5%。 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56个(包含敬老院),拥有床位3816张。全年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02万户、4.28万人,保障标准为470元/月;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55万户、9.39万人,保障标准为3015元/年。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含跨市项目和农户投资。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通常被用作反映通货膨胀(通货紧缩)的程度。调查范围主要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等八大类商品。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指城乡居民户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注:1、本资料数据为初步统计或月快报数据; 2、生产总值、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注册地在延安的工业法人单位;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跨地市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单位)且注册地在延安的法人企业(单位); 6、常住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为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数据。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7、教育、卫生、旅游、交通邮电、财政、金融、环保、市政等部门数据由部门提供;其中市政、环保提供数据为初步上报数据; 8、由于小数点位数保留的原因,个别指标分项、加总与合计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