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能源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943.95万吨标准煤,下降0.97%。万元GDP能耗0.9185吨标准煤,下降8.76%。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57.26万吨标准煤,下降6.2%;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2.01吨标准煤,下降13.93%。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58起。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6起,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11起,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1起。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57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4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13人。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请以《新余统计年鉴》为准。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含房地产投资),限额以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5.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6.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