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继续增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5元,增长8.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09元,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87元,增长8.5%。
就业保持总体稳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966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184人。全县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6450人,创业培训940人。
注:
1.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4.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5.全省自2013年开始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我县自2015年正式发布改革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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