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末,城 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达35659人,其中国有单位18160人,城镇集体2369人,其他15130人。国有单位中,企业3307人,事业10461 人,机关4392人。在岗职工34906人,其中国有单位18107人,城镇集体2368人,其他14431人,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中企业3307人,事业 10408人,机关4392人。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65332万元,平均46276元。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61629万元,平均46192元。
2015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92元,同比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23元,同比增长9.5%,城乡居民收入得到稳步提高。
注: 1、本公报部分数字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GDP)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年末人口数及总户数为公安局年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