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化和卫生 全年年末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22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网点25个、农家书屋479个、村级农民健身场地123个,启动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县人民医院等四家医疗机构通过省级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新立医院成为全省首家民营二级甲等医院。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县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全县现有卫生机构500个,床位2844张,卫生技术人员2149人,执业医生559人,执业(助理)322人;其中医院1个,医院床位295张,卫生技术人员181人,执业医生61人,执业助理9人。全县农村参合人数77.1249万人,剔除举家外出后参合率为96.82%。全县受益83.4671万人次,同比增长33.76%,其中:门诊受益人数73.2527万人,住院受益人数10.2144万人。得到门诊和住院补偿22134.15万元,同比增长-30.71%,其中:得到门诊补偿3766.02万元,得到住院补偿18368.13万元。计划免疫四苗报告接种率均达95%以上;无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十、人口与就业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67.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2万人,年平均常住人口67.52万人(市统计局根据人口抽样调查评估反馈数)。根据公安年报数据显示,年末户籍人口为1043820万人,比上年增长2.52%。全县2015年度人口出生率为12.9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58‰。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175人,年末城镇人口登记失业人数80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01%。 十一、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收入继续提高,生活质量有所改善。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12元,增长9.40%。其中,其中,工资性收入占49.60%,增长11.12%;家庭经营收入占26.05%,增长7.27%;财产性收入占8.17%,增长25.29%;转移性收入占16.16%,增长1.3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448.85元,增长6.63%。 表8 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农村居民收入继续增长。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6.16元,增长11.8%。其中,工资性收入占40.33%,增长23.55%;家庭经营收入占40.60%,增长5.43%;财产性收入占0.25%,增长-77.93%;转移性收入占18.81%,增长9.71%。
住房面积继续增加。2015年年末,全县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3.4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9.4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2.05平方米,增长17.78%。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1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4.3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4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1.6万人,企业职工参保1.5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3万人,比上年增长2.6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2万人,比上年增长2.5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29万人,比上年增长5.79%,其中,农民工参保2.4万人,比上年增长29.0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万人,比上年增长-0.43%。 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246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9769人。 十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15年我县深入实施“绿色纳雍”行动,完成营造林14.81万亩,实施退耕还林2.62万亩,治理石漠化6.6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68.1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41%。 全年我县严格执行环境监管“六个一律”,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52%。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5%。建成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划定了21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勺窝、张家湾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电厂脱硫脱销、隆庆乌江水泥厂脱销设施正常运行。煤矿废水治理力度加大,处理设施运行台账逐步健全,煤矿主要污染物实现稳步达标排放,三岔河、普赛河等流域水质逐步改善。 全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25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150%,死亡人数增加22人。五起事故为:2015年3月3日发生在X774线41KM+300M处的一起无人员死亡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15年3月11日发生在X716线12KM+300M处的一起死亡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2015年4月4日发生在307省道170KM+100M处的一起死亡21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5年7月4日发生在比德煤矿的一起死亡1人的煤矿顶板事故;2015年7月12日发生在野维路8KM+300M处无人员死亡的一般交通事故。 |